收留关系的形成是受法律保护,收留人不能说收留就收留,说不收留就解除收留关系,被收留人成年以前,不能解除收留关系,但收留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赞同。
原则上,在被收留人成年之前,不能解除收留关系。但,因为收留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可能由于各种缘由致使收留关系的恶化与事实上的解体。
一般来讲,解除收留关系的情形有:
1、收留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赞同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留、送养人协商解除收留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赞同。假如养子女不认可的,双方不能解除收留关系;
2、收留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丢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爸爸妈妈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没办法一同生活的。
解除收留关系的程序有两种:
一是收留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收留关系协议的,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留关系登记而使得收留关系解除。应当注意的,解除收留关系的,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应当有收留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假如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留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留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赞同;假如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爸爸妈妈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收留关系的,应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留登记证和解除收留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同到被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留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留关系登记。
另一种是诉讼解除收留,收留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丢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需要解除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之间的收留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收留关系当事人不可以就解除收留关系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收留状况的不同,在解除收留关系时状况也不尽相同。假如当事人想解除收留关系但对于有关程序不太知道的话可以找个解除收留关系专业的律师咨询,让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