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属拘留了一直没收到公告书如何解决理离婚
家里亲属涉违法被拘且未接公告时办离婚复杂。要明确拘留性质和期限,可协商或诉讼离婚。民法典规定一方提离婚,可先调解或直接诉讼,法院受理后先调解,感情破裂没办法挽回则判离,如重婚等,一方失踪他们提离婚也应批准,初次不判离后分居一年以上再提离婚也应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家属拘留了一直没收到公告书会如何吗
一般家属被羁押,公安要在 24 小时内公告其亲属。若没收到公告,亲属就难学会动态和给予帮助。但特殊状况下,如没办法确定联络方法、涉风险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公告可能干扰调查,这个时候可暂不公告,等妨碍侦查原因消除,公安应立刻公告亲属。总之,公告有常规状况和特殊状况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需要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马上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除没办法公告或者涉嫌风险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公告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将来,应当立即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
3、家属看守所会见要带判决书吗
关于家属在看守所会面过程中是不是需携带判决书这一问题,其答案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看守所有关规定与有关案件的实质状况。一般而言,若有关案件已经得到妥善审理并且已经下达了判决书,那样携带判决书可能可以有效地证明案件的处置阶段与家属的会面资格。
然而,在某些特殊状况下,看守所或许会需要家属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以便对会面的合法性与必要性进行核实。
然而,同样存在着如此的可能性,即部分看守所可能仅仅依据自己内部的审批程序与有关规定来安排会面事宜,而未必强制需要家属携带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赞同,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家属被拘留但一直未收到公告书,办理离婚会较为复杂。第一需要确定拘留的性质和期限,与其对离婚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
通常来讲,假如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法。但假如没办法协商,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离婚。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