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假离婚孩子归哪个适合
在假离婚买房的情境下,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第一需要明确的是,孩子的抚养权与房地产的归属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不应混为一谈。
1.假离婚本身并不是法律术语,而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某种目的(如购房资格、贷款打折等)而暂时离婚,待目的达成后再复婚的行为。
2.在法律上,离婚是真实有效的,因此假离婚期间孩子的抚养权安排也应遵循法律规定。
3.若双方在假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权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符合孩子的最好利益,那样在法律上该约定是有效的。
4.假如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或者约定内容不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将依据民法典及其有关司法讲解,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环境、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意愿等原因,来断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2、假离结婚以后的房地产归属
关于假离结婚以后的房地产归属问题,其判断依据主要基于购房时间、付款方法与复婚与否等原因。
1.假如双方在假离结婚以后购买房地产且一次性付款,且在复结婚以前就获得了房地产证,那样该房地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一同财产。
2.假如双方是假离婚,且以按揭方法购房,复结婚以后才获得房地产证,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样离婚时房地产的归属应由双方协议处置。
假离婚协议是不是有效
找法网提醒,关于假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假离婚协议本身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而是对双方为了某种目的而暂时离婚的行为的一种描述。
1.在法律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协议。
2.离婚协议所要处置的财产仅限于夫妻一同财产(涵盖夫妻一同债权债务),离结婚以后获得的个人财产不是也不应是它所要约束的范围。
3.以离婚为名欲多购房的行为,是《民法典》所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假如双方签订假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限购政策等非法目的,那样该协议是无效的。